送一条中华烟后,犯人在狱内米袋上嫖娼!
今年6月10日,江西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熊金华被查。
熊金华,四年前因东乡县看守所嫖娼事件被追究过领导责任。
2015年5月2日晚,在东乡县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长雷荣辉、民警艾清水,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,由雷荣辉将何良贵、女子“露露”带进了看守所。
雷荣辉安排何良贵带“露露”到在押人员伙房去等,其进监区将何玉玲带出,何玉玲一个人单独前往伙房与“露露”约会。
到伙房后,何玉玲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,而后他与“露露”在米袋上发生性行为。材料显示性行为时间约20分钟。
在此期间,雷荣辉怕时间长有些担心,于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“动作快些”,后来,何良贵也到伙房外催促快一些,大约10分钟后,何玉玲和“露露”从伙房回到收押室。
何良贵将“露露”带出看守所后,又将一名曾在看守所羁押过的人员徐某带进看守所收押室,与何玉玲会面。
其间,徐某将一条硬中华香烟分送给在座和经过的人员,剩余几包烟给何玉玲带回了监区。
过了一阵后,雷荣辉才将何玉玲送回监区,何良贵等人此时才离开看守所。
“露露”很年轻,20多岁。
事后,江西省公安厅在全省看守所开展安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,对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民警安排留所服刑人员嫖娼的问题,除将2名当事民警交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外,还追究了从县看守所所长直至公安局长的领导责任,其中党内警告3人、党内严重警告1人,东乡县委组织部正按程序办理看守所所长的免职手续。在此基础上,省公安厅将东乡县看守所等11个监管场所列为全省后进监所,进行为期半年的挂牌治理。
彼时,正是熊金华担任东乡县副县长、公安局局长。
2001年,中国青年报曾报道,当时在湖南省邵东监狱二监区犯人中悄悄流传一首顺口溜:“干部嫖娼提心吊胆,犯人嫖娼放心大胆,上有武警站岗放哨,下有警察守门把关。”
邵东监狱二监区为方便犯人夫妻团圆,利用一间与监舍连为一体的房子,开设了收费的“特殊接见室”。按有关规定,进入“特殊接见室”的人应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接受检验,并办理登记手续。但据邵东监狱二监区的部分监管人员反映,凡进入该监区“特殊接见室”的妇女与犯人共宿,不需要任何证明,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,只需按白天同宿一次交费50元,同宿一晚交费100元的收费标准付款,即可随便与罪犯在“特殊接见室”同宿。
一些罪犯见有机可乘,便与情妇在“特殊接见室”同宿。一些罪犯或刑满释放人员还充当“皮条客”,介绍卖淫女到“特殊接见室”卖淫,一些有钱的罪犯公然在这里“嫖娼”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一些监狱管理人员也充当了“皮条客”。“特殊接见室”一时被戏称为监狱内的“红灯区”。
据一举报人亲眼所见,1999年11月18日,在“特殊接见室”服务的犯人石某,利用监内电话一次就联系了两名卖淫女到“特殊接见室”供犯人嫖宿;仅1999年6月16日白天,就发现有3个犯人在“特殊接见室”嫖娼。
1999年6月16日上午,罪犯胡某在“特殊接见室”嫖娼,被监狱防暴队当场查获。同日中午11时,原在这里服过刑的两名刑满释放人员带一名卖淫女来到二监区,与罪犯尹某一起在一酒家就餐后,留下卖淫女与尹在“特殊接见室”鬼混两个多小时后才离开。同日下午16时,一卖淫女拿着一张写有一在押罪犯姓名的纸条,经监管干部同意,这名卖淫女与该罪犯两人在“特殊接见室”同宿。
经举报人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,2000年2月,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对“特殊接见室”的非法行为进行查处,但效果不明显。2000年10月,一篇反映这一问题的内参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,中央领导3次批示,要求严肃查处。
该监区监管人员杨益寿等7人因介绍卖淫充当“皮条客”,分别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3年。其中一名监管人员在一酒店与一卖淫女相识,遂带她到“特殊接见室”卖淫,这名监管人员被一审法院判处10年徒刑。
转自:猎人的部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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